设计学院关于2018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5来源:本站


各年级: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年级要严格执行院学字【2017】4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做到评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定结果无差错、无投诉,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惠及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流程:

  (一)评选阶段(10月9日-15日)

  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监督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裁定可能出现的纠纷;

  2.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级会议,学习解读相关文件政策,布置所需材料收集和集中评议时间安排等工作;

  3.各班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满足文件中的条件,且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产生后,填写附件1

(公章乡镇、街道一级即可)

4.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6(及证明材料)。

  5.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附件6及评分说明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困难人数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1%)。

(已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列入特殊困难档)

  (二)公示阶段(10月16-22日)

  6.班级公示,2日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复查,确有错漏的予以更正,进行第二次公示。班级学生无异议后,各年级上交附件5,汇总后进行学院公示并上交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附件5电子档于10月15日下午4:30前上交。

  (二)纸质档案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4:30前报送各年级辅导员。

附件1(纸质)、附件2(纸质)、附件3(打印后手写,纸质)、附件4(打印后手写,纸质)、附件5(电子档)、附件6(打印后手写,纸质,附相应证明材料),汇总材料分班级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附件

    附件1:武汉传媒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确认表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武汉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4:武汉传媒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认表

    附件5:武汉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2018年)

    附件6:(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国家认定贫困县

武汉传媒学院设计学院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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