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做好 2017-2018 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7来源:本站


各年级: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院学字〔2017〕46 号),现就做好 2017-2018 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0 月 14 日。

二、评定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起才具备评定资格。

三、评定条件

  详见院学字〔2017〕46 号文件第二章。

四、具体要求

  (一)严肃工作原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院学字〔2017〕46 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严肃工作程序

  1.9 月 30 日

  各学院根据《武汉传媒学院 2017-2018 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 1),拟定本学院工作通知,明确各班级评定名额、工作方式、学生咨询投诉处理办法。

  2.10 月 8 日

  对于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拟评定优秀奖学金的,辅导员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评定;拟评定单项奖学金的,根据思想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测评、发展素质测评成绩择优评定,并形成各奖项获得者的初步名单。

  3.10 月 9 日-10 月 11 日

  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3 日。如师生有异议,在接到异议材料的 2 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及时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 10 月 11 日 12:00 前将《武汉传媒学院 2017-2018 学年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学工处。

  4.10 月 12 日-10 月 14 日,学工处汇总、审核各学院初评结果,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公示 3 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情况报校务会审定。

五 、注意事项

  (一)各年级应认真做好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学院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各学院进行结果公示时,必须公布本学院学生科、书记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公示后要保存有关资料备查。

  (三)中途因专业分流及开办特色、实验班而造成行政班级调整的学生本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在转出学院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徐敏,电话:027-81979453,学工处指定邮箱:whucxg@qq.com。

  

附件:

      附件1:《武汉传媒学院2017-2018 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武汉传媒学院 2017-2018 学年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武汉传媒学院设计学院

  2018 年 9 月 27 日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0武汉传媒学院  鄂ICP备14006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