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武汉传媒学院学长辅导制暂行规定》(院学字〔2017〕43 号)要求,现就开展 2018-2019 学年学长辅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和配置
1.各学院应确保 2018 级所有班级学长辅导成员配备全覆盖,其余年级若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学长应从学院 2017 级、2016 级学生中依据“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择优选聘”的原则选拔产生,无特殊情况不委派2015级学生担任。
3.根据承担工作量的实际,原则上每名学长带班不超过1个。
4.各学院新学年学长配备情况应于2018 年 9 月 11 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学年中若有调整应及时书面报学生工作处。
二、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学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具体职责、实施步骤、考核标准等内容,于 2018 年 9 月11 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学院应开展相应教育培训活动,帮助学长了解认识具体工作职责,引导学长有效地开展工作。
3.本学年学长辅导工作重点应围绕思想引领、生活适应指导、学习引导和心理辅导等方面开展,各学院在制定考核细则时,要重视新生反馈,可组织新生对学长个人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附件:武汉传媒学院学长辅导成员信息统计表
武汉传媒学院设计学院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