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武汉传媒学院学长辅导制暂行规定》(院学字〔2017〕43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 2017-2018 学年学长辅导制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7 级学长辅导制实施成员。
二、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学长辅导制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长辅导制工作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二)各学院根据《武汉传媒学院学长辅导制暂行规定》(院学字〔2017〕43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学长辅导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应遵循实效性原则,重视新生反馈。
(三)各学院完成学年学长辅导考核工作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结果公示 3 日内,若有学生对考核结果有疑问,可向学院学长辅导制工作考核小组提出申诉,由考核小组组织调查、复议。
(四)各学院在 6 月28 日前形成公示无异议的《学长辅导制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报学工处余佳伲处。(纸质版材料报送行政楼 206 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工处指定邮箱)
三、相关说明
(一)学长辅导制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学院学长辅导制成员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 35%,基本合格与不合格比例不超过 15%,余下为合格。
(二)各学院要以考核为契机,分析得失,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学长制辅导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附件:学长辅导制考核结果汇总表
武汉传媒学院设计学院
2018 年6月 21 日